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第12节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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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乐团来说还是计划经济时代呢,下班天最大。

掌声如雷的观众们有点傻眼。

周晴云无可奈何。

却看见荆小强反而脱了礼服,从已经就位的爵士乐队手里接过一把贝斯,转头对大家:“所以呢……这首来自花旗的电影主题曲《i do it for you》,换种方式送给大家,希望大家喜欢,喜欢跳舞的朋友也可以试试……”

结果换来的是尖叫!

姑娘们此起彼伏的尖叫!

然后又目送一位高挑的姑娘上台,更疯狂了!

周教授简直叹气,这都什么环境啊,孩子你在这里唱歌,简直是太辛苦了。

第12章、此子必成大器

沪海的姑娘真的时髦。

粤东那边比这里还时髦还敢穿,但没这么好的气质跟身材,很多时候穿成了非主流。

北方身材好,但是衣服又土气得多。

90年,这位姑娘的打扮真真嗲。

现在最流行的齐刘海、大粗眉,比蜡笔小新的还粗。

灰色丝光短袖上衣还带了点夸张的小垫肩,反衬着黑色超短包臀裙下的长腿,美得要命!

点睛之笔是胳膊下还夹着一只驼色的手拿包。

如果手指间再挟支带烟杆的香烟,活脱脱有名媛的风姿了。

而且以她的身材相貌,放到十年二十年后,或者说哪个年代都显得时尚。

气得黄雪蓉跟她的小姐妹只想冲上去掰了这狐狸精的腿,太长了!

不过荆小强不慌不忙,双手抓在贝斯上随意打拍子,就挡住了对方的侵略性。

有人说贝斯是乐队里面最不起眼的存在,而且外观跟主音吉他也差不多,简直就是凑数。

毕竟贝斯这俩字就是低音的意思,很多时候低音真的会被淹没在炫目的旋律和鼓点里。

就好比荆小强这样第一次挎起贝斯的家伙,也能滥竽充数的单一拨弦打节奏。

看他样子,外行绝对能被糊弄过去。

可有人形容过鼓点节奏等于是骨架,键盘和主音吉他负责旋律就像衣服跟皮肤保证了好看,而贝斯就是肌肉,无处不在的把骨架和皮肤撑起来。

真正的易学难精。

但现在足够了,爵士乐队版的《i do it for you》少了几分殿堂气息,更加充满烟火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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